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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发布时间:2018-06-04 10:32:29   来源: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

(一)办公室:协助管理处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,做好内外沟通协调工作;负责管理处党务、政工、纪检监察、内保等工作;负责管理处相关人员的招考、调配、考核和奖惩等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;负责管理处财务预算、决算及日常经费的开支结算管理;负责管理处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。

(二)森林资源管理部:负责管理处辖区范围内的土地等资源管理及林业产业建设工作;负责管理处营林和林政管理,陆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管理;负责林业科技推广应用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工作;负责管理处辖区内的国土绿化工作;负责管理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;承担管理处布置的旅游配套设施及工程项目的管理。

(三)森林旅游管理部:负责公园管理处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洽谈工作;负责管理处年度景区景点建设项目的规划、申报和协调实施工作;协调管理处与各级政府、旅游部门、宣传部门及周边地区的关系;负责管理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、维护及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;负责园内公共设施及景点的管理和维护工作。

(四)护林防火部:负责严格遵守、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制度,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;执行上级及管理处有关森林防火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,负责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,确保实现全年无防火、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;负责贯彻落实上级“三防”工作指示精神,组织指导管理处“三防”工作;负责管理处安全保卫、综治维稳及反恐反邪教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护林队伍及消防队伍的管理工作;负责管理处消防器材、设备、设施及消防车辆的管理、维护工作;负责管理处网站信息管理、网络维护、视频监控等管理工作。

(五)公园经营管理部:负责制定公园的经营方针、经营目标、宣传、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制定公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;负责处理协调在经营过程中与政府各部门、各单位之间的关系,维护园区平安稳定;负责园区内旅游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制定旅游安全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;负责公园旅游品牌、产品、项目的策划、推广、宣传和营销工作;负责公园景区景点的美化绿化、环境卫生管理工作。

(六)电站:负责大岭山一级电站、石门电站及附属设施、设备、石灶上下水库、大坝、引水渠等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工作;负责大岭山一级电站、石门电站及附属设施、设备、石灶上下水库、大坝、引水渠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;负责与供电、水利、三防等主管单位的沟通、协调、联系工作,确保电站及水库大坝的运转正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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